查看原文
其他

工人烧炭取暖被拘 这样的环保执法有点“冷”

2017-11-30 敬一山 有狐

没有人会反对逐步抛弃那些污染严重的生产生活方式,可是在推行的过程中,总要有基本的价值排序,尤其不能无视民众生存层面的冷暖。


 | 敬一山

据媒体报道,山西省忻州市近日办理首起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案件。

案情很简单。当地有位建筑工人夜间加班,在工地地桩处、过道处燃起三处燃煤明火取暖。忻府区公安局确认其燃煤散发的烟霾中含有高浓度二氧化硫等有害物质,对大气形成了污染。所以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消防法》有关规定,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决定。

山西省忻州市公安局环安支队联合忻府区公安局成功办理一起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治安案件。来源中新网

明火取暖确实有污染,确实有消防隐患,可这样的“依法处理”,在身处严冬的人们看来,还是有点太冷了。对于一个北方夜间室外加班的建筑工人,面对的是怎样的酷寒可以想象,燃火取暖那是不得已的自救。

虽然有错,进行批评教育,通知工地整改禁绝这样的事,是不是已经足以消除隐患?痛下狠手,对于那位工人太过残酷,旁观的公众感受到的恐怕也不是环保执法的刚性,而是一种对底层选择性的强硬。

看看网民对这个“首起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案件”的反映,多数也不是点赞,而是担忧“再这样闹下去,环保就成了笑话”。过去痛恨于日趋加重的污染,人们的确一直在呼吁严格执法,可大家期待的严格,是“罚当其罪”的严格,而不是选择性的、运动式的严格。

就这个案件来说,一个建筑工人夜间燃起的那几堆火,对于空气污染会造成多大的影响?如果他这样的第一次发现就要被行拘,那还有多少人也要被施以这样的重手?追求清洁空气的代价,不应该是剥夺底层民众基本的温暖和安全感。

今年入冬以来,社交媒体上陆续出现很多声音,反映因为环保推行的煤改气等政策,有的农村地区出现采暖困难,新办法没跟上,老办法不准用,只能活活在家里挨冻。

前两天还有新闻,陕西有的农村拆除燃煤锅炉,学生只能抱着热水瓶上课取暖。环保在全社会有着绝对共识,没有人会反对逐步抛弃那些污染严重的生产生活方式,可是在推行的过程中,总要有基本的价值排序,尤其不能无视民众生存层面的冷暖。

当然,改变总是要付出代价,在环保法令政策推行的过程中难免出现阵痛。但如果前期进行充分的讨论沟通,有统筹安排,有应急预案,总是有可能将阵痛降到最低。现在的问题是,对旧的取暖方式禁得雷厉风行、不容商讨,可是改的新取暖方式进度却跟不上,一些底层民众出现困难后还诉告无门,只能默默吞下寒冷的苦果。

回到开头的案例,建筑工人夜间取暖被行拘之所以引起关注和不满,是因为这成为人们担心的一种趋向:环保执法在“硬啃软骨头”,对不是“污染大户”的底层民众率先强硬,如此环保做法,即便取得效果,却有可能在人心层面消解环保共识,可谓把好事干成了坏事。

最后不得不重申的是,我们赞同环保执法要严,赞同要用更环保的取暖方式,可是在“一刀切”的跨越式改变的同时,对于那些可能“掉队”了的底层民众,要有基本的悲悯和照顾,那也是对他们基本权利的尊重。一个工厂为利排污和一个人、一个家庭为了取暖排污,性质上毕竟不同,管理应对时如果不有所考量,会伤了人心的。凛冬已至。

来源:搜狐号三條出品,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关键词

问题奶粉 | 高考改革 | 巴基斯坦

北京迁徙 | 律师谈虐童 | 佳丽贷

红黄蓝幼儿园 | 北方煤改气 | 110鄙视链

点击“阅读原文”来搜狐参与更多讨论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